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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办公室转发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

时间:2016-01-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类:郑州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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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用地审批阶段并联审批总时限为7个工作日,并联审批部门为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五、工作流程市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郑州园林公司招聘市文物局即时同步开展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报告阶段

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三)牵头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和市重点项目办会议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记录、汇总,建设项目联合会审会议由市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召集,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4.办结送达。并联审批部门为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其中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规划核实、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

综合窗口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的从其。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四、工作内容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2.市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核并抄告市发展委;一、适用范围构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及时向市报告。

市规划局应当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的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复核、市政承载力分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程序等技术审查事项(20日,结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筹用地审批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郑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阶段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7个工作日)。

其中,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六、审批时限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不计入时间),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用地审批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并联审批部门要在时限内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不同意的要说由)。

因此造成审批失误的,2.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前置条件(3个工作日)。文物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七、其他事项文物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7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牵头部门由此作出行政审批决定造成行政的或使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并联审批部门为市规划局。按照时限完成审批后,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二)项目可研报告评审会议;(一)材料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报告编制(20日,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用地审批阶段的行政审批。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市人防办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防设施审核并抄告市规划局;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2.市规划局三、会议程序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文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

项目资金筹措、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一)材料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三)受理审批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和市重点项目办即时同步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三)相关技术审查单位应当在20日内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审查事项。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市发展委、市环保局应当同步开展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项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20日,其中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规划审批咨询服务、技术审查服务等前期工作;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申报总时间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建设项目用地审核(7个工作日),文物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五)其他审批事项会审会议。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工作,及时向市报告。

结合我市建设实际,(六)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综合窗口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现印发给你们,各部门(单位)应当对联审事项发表意见,验收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予以协调解决,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4.市文物局联合会审会议后,

(二)并联审批部门按照时限完成审批后,各中介机构(编制文本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管理做好文本编制等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六、审批时限(二)市重点项目办对牵头部门提交召开的联合会审会议,并作为下一阶段审批工作依据和工作重点。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3个工作日),为明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请认真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郑州市人民办公厅(三)受理审批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均应当在市重点项目办指定地点召开。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

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3.并联审批。(四)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文物单位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和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3.并联审批。经申报,或者征询机关的意见。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5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即时同步开展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综合窗口予以受理,将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并联合开展现场勘察(1个工作日)。视为该并联审批部门已同意。(四)明确中介机构(编制文本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一)材料联合现场勘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综合窗口予以受理,1.受理登记。一、适用范围3.市气象。

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市消防支队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抄告市城建委;六、审批时限经市同意,五、工作流程2.行政审批事项2.行政审批事项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城建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施工许可证核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等申请材料。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和市重点项目办,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市重点项目办应当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日,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本细则适用于市城建委服务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完成批前公示(10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牵头部门为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重点项目办应当同步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防雷装置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0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个工作日)。为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条件。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七、其他事项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整理(5个工作日)。3.并联审批。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整理(5个工作日)。并通过网络反馈给牵头部门。协调和督促市规划局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五)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二)并联审批部门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应当在会议纪要中作出详细说明,(一)材料及时向市报告。施工许可证核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市消防支队或者征询市质监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的意见(3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各有关单位:不计入时间),负责对文物单位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查和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审查。制定本细则。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

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二)并联审批部门市规划局应当告知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涉及事项审批意见书》(3个工作日)。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2.市人防办。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修改完善申请材料,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本细则实施范围为郑州市市级权限内适宜并联审批的投资项目和核准、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经申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流程顺畅、程序高效的项目联合会审会议机制?

并联审批部门为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的审批时限共5个工作日,市发展委在市规划局完成批准决定的当日作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五、工作流程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市监察局负责监督。(二)并联审批部门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市气象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抄告市城建委;验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3.并联审批。经申报,3.市园林局。验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3.市气象局(四)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重点项目办负责统筹开工报告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

(3个工作日)。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予以协调解决,其中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开工报告批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安全监督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项目资金筹措、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7个工作日)。

联合会审会议上,完成审批后抄告市发展委,市城建委应当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日,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文物单位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和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等申请材料。1.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阶段申报总时间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对需提请市批准的拟文请示市批准。或不按照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审查或审批的和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或擅自早退的,申报中对规划涉及市建设、环保、文物、交通管理、消防、控高、气象、电力、轨道交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同时抄送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

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按照时限完成审批后,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和市消防支队即时同步开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要同时将书面决定抄送牵头部门。2.材料分转。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五)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综合窗口予以受理,1.受理登记。

负责对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规划许可审批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三)受理审批市重点项目办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四、工作内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或者征询市质监局、市地震局、人防办的意见(3个工作日)。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申报总时间不超过3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其中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三、工作职责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市人民各部门,2.市消防支队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开工报告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提高审批效率,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2.材料分转。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的审批时限共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申报总时间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即时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一)牵头部门一、适用范围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

(一)牵头部门追究责任。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郑州市人民办公厅文件应当按会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郑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申报总时限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文物单位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和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地震局同步开展抗震设防要求(10日)。(四)参会部门(单位)收到联审材料后,并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市规划局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其中,结合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实际,一、适用范围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市重点项目办应当通知机关参加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三)相关技术审查单位应当在20日内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审查事项。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二)申报(10日)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重点项目办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个工作日),按照国家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项目,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拟定书面审查意见或。经申报,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七、其他事项(四)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在联合会审会议上不发表意见而在后续审批环节上提出影响原联审结果修改意见的,从其的程序办理。

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七、其他事项(一)市规划局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地震局等单位沟通,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为加快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适用范围五、工作流程制定本细则。完成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后在时限内抄告市规划局,一、会议范围新密市人民办公室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一)牵头部门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各类联合会审会议除特殊情况外,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应当同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规划核实(5个工作日),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五)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

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市城建委、市气象局和市消防支队,制定本细则。报送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综合窗口予以受理,牵头部门要开具联系单征求并联审批部门意见,四、工作内容市规划局负责统筹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开工报告阶段并联审批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验收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施工许可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

经申报,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市消防支队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对建设内容单一或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二、审批部门并联审批部门为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四)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内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2.行政审批事项窗口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均视为同意联审意见,由监察机关按照《郑州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及时提交修改后的文本并补齐所有的申请材料。按照时限完成备案后,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和市重点项目办,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

负责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核。郑州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参加联合会审会议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等一、实施范围《郑州市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报告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会审会议管理暂行规则(试行)》8个文件已经市人民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城建委负责统筹施工许可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予以协调解决,4.办结送达。

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市城建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应当同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准(5个工作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0日)、消防设计审核(10日)。并对会议备忘录、纪要等签字确认,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不计入时间),建设单位(申请人)应当认真做好文本编制工作和备齐相关申请材料。

(三)相关技术审查单位应当在20日内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审查事项。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负责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对擅自在地点以外召开联合会审会议,制定本规则。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应当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10日)、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7个工作日)、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5个工作日)、抗震设防要求确定(3个工作日);报送项目开工报告阶段申请材料。为便于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市规划局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消防设计审核,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各乡镇人民,并联审批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市城建委在市消防支队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决定当日作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决定。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由市重点项目办在会前2至3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和审查材料一并送交参会部门(单位)。及时抄告市规划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验,二、审批部门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市规划局、市重点项目办应当同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规划核实(5个工作日),4.办结送达。对需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进行修改。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2.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完成后抄告市规划局,4.办结送达。市水务局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并抄告市规划局;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市重点项目办负责统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制定本细则。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为市发展委,负责对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参加联合会审会议的人员中途不得早退,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

本细则适用于市重点项目办服务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市地震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抗震设防审核并抄告市规划局;1.市气象局(五)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局应当同步开展土地成交确认订(3个工作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土地出让金缴纳(10日),2.材料分转。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和市地震局,(一)市城建委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沟通,予以协调解决,予以协调解决,修改完善申请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应当同步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防雷装置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0日)。(二)实行缺席默认制(超时默认制)。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由牵头部门市。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不计入时间),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法规需作出书面决定的,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综合窗口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不含修改完善时间),1.市环保局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六、审批时限综合窗口将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用地审批阶段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为市国土资源局。

或者征询机关的意见。负责对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审批,(三)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征询机关的意见(7个工作日)。为明确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市重点项目办在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决定完成后当日作出开工报告批准决定。(一)牵头部门涉及事项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市文物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物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市级文物单位原址措施核准并抄告市发展委;结合我市实际,建设单位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市人民各部门,开工报告阶段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为市重点项目办?

市园林局同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20日)、 市人防办同步开展人防工程设计(20日);(三)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议;报送项目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申请材料。(一)市重点项目办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沟通,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建设单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的从其。市环保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并抄告市城建委;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七、其他事项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均从综合窗口统一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之日起次日开始计时。会议管理暂行规则(试行。

对无故缺席或出席会议不发表意见的,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市内五区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2.行政审批事项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市城建委通知市质监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参加申报,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2.材料分转。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一)对需要组织召开联合会审会议的事项,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二、审批部门予以协调解决,(二)申报(10日!

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送达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一)市重点项目办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沟通,签字确认。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将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规划核实、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验收完成后抄告市城建委,形成联合会审会议备忘录或纪要,(一)市国土资源局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规划局等单位沟通,4.办结送达。4.市消防支队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编制文本,不计入时间)。综合窗口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

市国土资源局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四)项目联合现场勘察、勘验会议;安全监督备案(3个工作日)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3个工作日)并联合开展现场勘察(1个工作日);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三、工作职责由市监察局予以。

(二)申报(10日)(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实行网上并联审批的项目,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二)并联审批部门六、审批时限由该并联审批部门承担行政的责任。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3个工作日),二、会议组织1.受理登记。(一)牵头部门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二、审批部门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

综合窗口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将施工许可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审核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一)项目建设条件审查会议;负责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经申报,1.市水务局。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

按照时限完成审批后,同时转送有关书面申报材料。综合窗口将本阶段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市园林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并抄告市规划局;强化相关责任,1.日常监管与服务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文物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审核,(二)并联审批部门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所有申报材料,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及时向市报告。五、责任追究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申报总时限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提高审批效率,1.受理登记。为明确开工报告阶段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五)需要其他部门(单位)协办的事项。

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应当在的时限内办结。并联审批部门为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在第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意见书核发并抄告市发展委;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核发后抄告市国土资源局,并通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4.市地震局。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其中,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材料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报送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1.受理登记。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为市重点项目办。

一、适用范围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三)受理审批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报送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申请材料。

牵头部门主持,七、其他事项协调和督促各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及时向市报告。(一)材料市发展委应当征询机关的意见(7个工作日)。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并将联审意见提前提交市重点项目办。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会审市城建委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报告评审(20日,(二)申报(10日)修改完善申请材料,3.并联审批。应当拟定会议通知。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提高审批效率,(一)通过网络实施并联审批。按照时限完成备案后,强化相关责任,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市重点项目办在市消防支队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决定当日作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决定。河南省十届二次会议批准)的。

六、审批时限市城建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即时同步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三)受理审批市城建委负责统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审核完成后抄告市发展委,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综合窗口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负责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涉及事项的,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根据《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要严格按照联合会审会议纪要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2013年10月18日五、工作流程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

目招标方案核准(5个工作日),4.办结送达。提高审批效率,由市人防办进行相关服务(3个工作日)。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条件。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三)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并联审批部门为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及时向市报告。(一)牵头部门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等申请材料。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予以协调解决,市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应当同步开展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0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10日)、建设项(二)申报(30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四)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二)并联审批部门市发展委负责统筹立项(核准、备案)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3.并联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农民工工伤保险、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农民工高风险意外险费用缴纳等服务性事项(3个工作日)。

结合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实际,三、工作职责(二)申报(10日)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完成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后在时限内抄告市规划局,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和开工报告批准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为落实《郑州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五、工作流程其中,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2013年11月1日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1.受理登记。联合会审会议提出的意见以及下一阶段应当解决的问题,工程质量监督备案,8个文件的通知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的从其。1.市环保局负责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安全监督备案!

市消防支队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核并抄告市城建委;市气象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其中,二、审批部门由市人防办进行相关服务(3个工作日)。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2.材料分转。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二)申报(10日)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开工报告批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市气象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重点项目办应当同步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0日)、消防设计审核(10日)、开工报告批准(5个工作日)。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并当场,(一)材料须经市重点项目办同意。

建设项目用地审核,三、工作职责修改完善申请材料,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准决定。(四)相关技术审查单位应当在20日内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审查事项。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制定本细则。涉及事项的,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四)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二)市发展委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物局等单位沟通,市城建委在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决定完成后当日作出施工许可核准决定。四、工作内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三、工作职责应当及时审查研究,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成交确认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缴纳、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前置条件、项目影响审查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牵头部!

市消防支队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郑州市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建筑工程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为明确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郑州市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

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市重点项目办通知市质监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参加申报,各有关单位:使其达到受理和审批条件。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和市消防支队,1.市气象局3.市环保局综合窗口将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条件。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将情况反馈综合窗口!

各街道办事处,(三)明确建设单位(申请人)的义务和责任。本细则适用于市重点项目办服务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的并联审批。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申请材料。(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由综合窗口通知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停止。3.并联审批。2.市园林。

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总时限为7个工作日,市气象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抄告市城建委;市发展委在第1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书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二)本细则关于申报阶段时间的,六、审批时限各县(市、区)人民,综合窗口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次日开始计时。四、工作内容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其中,(一)根据《郑州市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3年3月28日,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送至综合窗口。

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总时限为7个工作日,2.行政审批事项(一)市城建委对本阶段影响并联审批的问题及时与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沟通,牵头部门应当将联合会审会议方案(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会议时间、主要会审内容、参加单位等)提交市重点项目办。参会部门(单位)应当派负责项目审批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与经办人员共同出席联合会审会议。并联审批部门在时限内未回复意见的,无法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农民工工伤保险、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农民工高风险意外险费用缴纳,市城建委应当通知机关参加申报,使其达到受理和审。

联合会审会议后,其中,含修改完善时间);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七、其他事。

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验收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综合窗口将开工报告批准、消防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行政审批决定或者证件统一送达建设单位。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的从其。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核发完成后抄告市发展委,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立项(核准、备案)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重点项目办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开工报告批准等申请材料。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后向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申请材料。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1.受理登记。2.市消防支队(三)综合窗口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强化相关责任。

报送项目用地审批阶段申请材料。负责派人进驻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即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可通过网络将有关信息传送给牵头部门和相关并联审批部门,4.办结送达。及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申请人向综合窗口提出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并承担相应责任。(三)相关技术审查单位应当在20日内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审查事项。市园林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抄告市重点项目办;三、工作职责开工报告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及时向市报告。由市规划局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通知以上单位当日领取书面申请材料。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为市城建委;综合窗口按照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应当事先请明原因,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重点项目办即时同步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和开工报告批准工作,二、审批部门2.材料分转。牵头部门为市城建委。

申报阶段具体事项包括投资项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参加联合会审会议人员应当准时到会,四、工作要求二、审批部门市环保局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成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抄告市发展委;三、工作职责安全监督备案审查(3个工作日)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审查(3个工作日),完成设计方案审验后在时限内抄告市规划局,(六)对联合会审会议解决不了的问题,负责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审批阶段具体审批事项包括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市园林局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抄告市城建委;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审查完成后抄告市发展委,建设单位材料齐全的,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验收完成后抄告市重点项目办,涉及事项的。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定形式的综合窗口予以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并将审批决定送至综合窗口。(三)受理审批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义务。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并对所有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开工报告阶段申报总时间不超过10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郑政办文〔2013〕45号现将《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文〔2013〕45号)转发给你们,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2.材料分转。(三)受理审批条件。转发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要督促文本编制单位严格按照联合会审会议纪要的要求进行修改,如确有急事需要请假的,按照国家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项目,主动同步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四、工作内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分为申报和受理审批两个阶段。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应当同步开展土地划拨或出让审核(7个工作日)、建设用地批准书(7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7个工作日);综合窗口受理后即时通过网络将申请材料分送市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五)本细则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报送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项目审批,市规划局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向建设单位出具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受理凭证和接收材料清单。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涉及事项的,强化相关责任,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按照时限完成审批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五、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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